斷路器交流耐壓試驗標準及案例分析
試驗標準及要求
根據DLIT 596-1996《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GB 50150-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及DLIT 474-2006《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的規定:
(1)斷路器應在分、合閘狀態下分別進行試驗(合閘狀態下進行斷路器帶電部分對地的耐壓試驗分閘狀態下進行斷路器斷口間的耐壓試驗),耐壓試驗電壓值按DL/T593-2006規定。
(2)72.5kV及以上斷路器按DL/T593規定值的(或出廠試驗電壓值的)80%。
(3)三相共箱式的油斷路器應作相間耐壓試驗,其試驗電壓值與對地耐壓值相同。
(4)126kV及以上油斷路器提升桿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按DL/T593規定值的80%。
(5)對瓷柱式SF6定開距型斷路器只作斷口間耐壓。
(6)輔助回路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壓試驗電壓為2kV。
試驗案例
一臺10kV真空斷路器(ZN-10型),在大修時檢查真空滅弧室真空度,按規定對斷口進行42kV工頻交流耐壓試驗,耐壓試驗中斷口產生閃絡,后又降低電壓到28kV,還是有閃絡現象,直至降到15kV才耐壓通過。觀察滅弧室內有霧氣顏色,觸頭有氧化現象。決定更新滅弧室,分析原因是使用時間較長,開斷次數數過多所致。因此對真空斷路器2年內每半年進行一次工頻耐壓,2年后根據運行情況決定一年一次,還是2年一次,同時加強巡視檢查。
某電廠新更換一臺10kV手車式真空斷路器,按“規程”規定對新更換的斷路器進行相間、對地42 kV/1分鐘工頻交流耐壓試驗,在升壓至40 kV時,斷路器A相絕緣隔板與金屬架間發生閃絡放電,切斷試驗電源后檢查,發現絕緣隔板有臟污,擦拭干凈后,耐壓試驗通過。
試驗結果分析
(1)在升壓和耐壓過程中,如發現電壓表指針擺動很大,電流表指示急劇增加,調壓器往上升方向調節,電流上升、電壓基本不變甚至有下降趨勢,被試品冒煙、出氣、焦臭、閃絡、燃燒或發出擊穿響聲(或斷續放電聲),應立即停止升壓,降壓停電后查明原因。這些現象如查明是絕緣部分出現的,則認為被試品交流耐壓試驗不合格。如確定被試品的表面閃絡是由于空氣濕度或絕緣表面臟污所致,應將被試品絕緣表面清潔干燥處理后,再進行試驗。
(2)試驗結果應根據試驗中有無發生破壞性放電、有無出現絕緣普遍或局部發熱及耐壓試驗前后絕緣電阻是否有明顯變花,進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斷。
- 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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